Saturday, November 11, 2006

『嗯,他畫得不錯嘛!』

這句話我說過不下20次。
『唉~ 如果我不是懶的話,我覺得我會畫得更好....
算了~ 回去打電動吧~!』
這句話我也同樣地說過不下20次。

深夜的4:18,我一邊聽著我的ipod,一邊在白紙上亂畫;
抬頭瞄一瞄... 『咦~?怎麼這樣就畫了3個小時?』
再低頭看看....... 『嗯,我還畫得不錯嘛!!』

原來,放棄了自己5年後的今天,
拿著鉛筆的那一刻,仍然是這麼的令我感到實在。

小時候,每一個小朋友都有寫過一篇"我的志願"。
我不記得自己寫過我的志願是當甚麼,只記得是自己亂編出來的。
其他小朋友都只會寫甚麼消防員、警察、太空人之類的,
小小的我也亂編了一個偉大的職業去遷就大家。

其實.....
大家好,我是Muji。我的志願是當一個graphic designer。
虛渡光陰的生活到此為止;
從我回美國踏上第一步開始,我要向我的志願再次出發!